尾矿处理设施由四大部分组成。包括尾矿浓缩池(前处理)、砂泵站及其输送管道、尾矿库(脱水)和循环水泵站(厂内的环水泵站和厂外的回水泵站)。
选矿厂内环水习惯上称为小循环供水系统,选矿厂外环水时习惯上称为大循环供水系统。个别的选矿厂尾矿处理设施有所简化。
1、对于主厂房排出尾矿矿浆总量不大时,为了减小尾矿管道的摩阻损失,可不设尾矿浓缩池,同时也没有小循环水供水系统;
2、对于带有浮选工艺流程排出的尾矿矿浆不宜与非浮选工艺流程排出的尾矿矿浆混合处理,以免不利于水的净化;
3、对于新水水源距选矿厂较近且为丰水地区时,亦可不设厂内环水泵站或厂外环水泵站;
4、主厂房为阶段磨矿阶段选别时,其排出尾矿的粒度和浓度不同,可分别进行浓缩,其溢流水水质也不同,可分别循环使用。
采用哪种尾矿脱水工艺及设备,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将脱水设备如浓密机、脱水筛、旋流器等合理配合使用,形成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管理上简单的尾矿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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